關于印發(fā)《關于加快發(fā)展民辦教育的意見》
- 2019-10-25 10:03:00
- 閻俊杰
- 來源:http://edu.qingdao.gov.cn/n32561912/n32561915/170120111705775118.html
- 發(fā)證機關:青島市教育局
- 發(fā)文編號:青政發(fā)[2016]40號
- 學段:
- 政策發(fā)布日期:2017-01-20
-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
關于印發(fā)《關于加快發(fā)展民辦教育的意見》
【青政發(fā)[2014]10號,QDCR-2014-001004,2014年4月28日印發(fā),根據(jù)《關于公布現(xiàn)行有效的市政府規(guī)范性文件目錄做好相關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青政發(fā)[2016]40號的規(guī)定,有效期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)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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